南洋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锋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董事胡梅晓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5日下
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
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
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一楼南
洋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6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2,758,4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7,169,085
股的55.1917%。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510,623,5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7,169,085股的53.9105%。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134,881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947,169,085股的1.2812%。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36,155,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7,169,085股的3.817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2,750,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5%;反对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36,147,8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0%;反对票为 7,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210%;弃权票为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2018 年度授信的议案》。
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为关联
股东,上述股东持有公司共计 355,880,242 股股份,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66,870,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反对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36,147,8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790%;反对票为 7,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210%;弃权票为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