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9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
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
余额(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担保)为 0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报告期新 预计偿还
股东或关联 占用时 报告期偿 预计偿还 预计偿还
发生原因 期初数 增占用金 期末数 时间(月
人名称 间 还总金额 方式 金额
额 份)
中国航天空
2016 年 垫付的住
气动力技术 241.3 0 241.3 0
10 月 房补贴
研究院
合计 241.3 0 241.3 0 -- 0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0.00%
净资产的比例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
定,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叶显根) (李永泉) (郑 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