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南洋科技:关于变更2015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说明公告2018-10-17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5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

                                     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15 日,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 26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2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 2015 年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16 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公告》。现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相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39 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929.239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3,777.31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949.9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2,827.3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
费用、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92.93 万元后,公司




                                         1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334.4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70 号)。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50,000 吨太阳能电池背材基膜项目           57,000.00         57,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5,334.40         55,334.40
                       合计                           112,334.40        112,334.40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根据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划转募集资金 2,328.56 万元以抵补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

       根据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可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该 5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可滚动使用。根据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30,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可滚动使用。根据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
过 1 年。该 22,0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在上述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90,201.10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08.1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 3,184.17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2,589.0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28.75 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 3,883.3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757.41
万元,其中银行存款 1,757.4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 22,000.00 万元。


                                               2
      三、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原因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年产 50,000 吨太阳能电池背材基膜项目

      “年产 50,000 吨太阳能电池背材基膜项目”项目拟投资 57,000 万元,项目达产后,
将形成年产 50,000 吨 50~400um 太阳能电池背材基膜(PET 薄膜)的产能。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财务风险,同时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 的需
求,公司拟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中除去“年产 50,000 吨太阳能电池
背材基膜项目”所需的 57,000 万元后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表: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投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入进度

年产 50,000T 太阳能
                          57,000.00       37,254.66           19,745.34       65.36%
背材基膜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5,334.40       55,334.40                0.00      100.00%

       合计              112,334.40       92,589.06           19,745.34       82.42%


      2、变更募投资金用途的主要原因

      公司“年产 50,000T 太阳能背材基膜项目”分为两期投产,一期工程 30,000 吨项
目已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投产转固, 二期工程 20,000 吨项目尚未启动。另因一期工
程 30,000 吨项目设备投产时间较短,尚未达到预期产能。随着下游光伏市场前景不明
朗,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以及政策不确定性对项目的影响,公司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
“年产 50,000T 太阳能背材基膜项目”二期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计划变更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改为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3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随着市场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变化,经充分论证,公司认为,原项目投资难
以在短期内实现效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终止“年产 50,000T 太阳能背材基膜项目”二期项目,将“年
产 50,000T 太阳能背材基膜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23,757.4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6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不
涉及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 26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23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生效实施,上述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异议。

    六、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募集资金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
查意见》。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