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29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增加 2018
年度授信事项
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增加 2018 年度
授信事项,我们认为:关联交易授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我们认为:津贴标准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而制定,同意调整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我们认为:基于中勤万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向公司提供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情况,经事先审阅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