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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19-031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公司董事长李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1
变更的议案》。

    国家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本

次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合理

变更,仅涉及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及调整,不影响公司净

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国家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颁布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境内上

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次变更是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并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投资年产 5000 万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光学薄膜业务的科研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反射膜产品的

                                   2
产能布局,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投资年产

5000 万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 19,550 万元,其

中,新增建设投资 18,750 万元,新增流动资金 800 万元,拟在浙江省宁

波市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征土地 50 亩。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新

增产能将达到 5000 万平方米,预计可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 24,010 万元,

新增利润总额 4,99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年产 5000 万

平方米反射膜生产线工程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航天科技集团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统

一部署,公司拟改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3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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