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11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19-042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公司董事胡梅晓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胡梅晓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简历见
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
应变更为胡梅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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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志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杜志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6-88169898
传真号码:0576-88169922
电子邮箱:nykj@nykj.cc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开发大道 388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就
本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登 载 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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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胡梅晓先生简历
胡梅晓先生,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副
处长、所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办公室主任、院长
助理、副院长,航天神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航天益森风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航
天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航天易联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长、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截止提案日,胡梅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17%,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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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杜志喜先生简历
杜志喜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信贷专职审批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州市分行信贷岗位;台州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岗位,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浙江南洋电子薄膜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现任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南洋慧通新技术有
限公司董事、浙江南洋慧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南洋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宁波东旭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提案日,杜志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600 股,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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