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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关于公司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暨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2021-03-15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1-013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暨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虹”、“公司”)

为加快转型升级,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加强集约化经营,降低公司的综合

成本,以适应无人机国内型号市场、国际业务市场和民用市场的差异化管

理要求,公司拟对无人机业务进行整合,即将航天彩虹的研发相关业务整

合至全资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公司”);将

彩虹公司的国际业务、民用业务整合至航天彩虹;并相应进行公司组织机

构调整。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暨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行无人机业务整合和组织机构调整。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业务整合在公司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业务整合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董事会审定方案开展本次业务整

合调整的相关工作。

       二、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方案

       1、本次业务整合方案主要将航天彩虹的研发相关业务整合至彩虹公

司;将彩虹公司的国际业务、民用业务整合至航天彩虹,并按照“人随业

务走”的原则进行相应的人员安置。
       2、整合完成后,航天彩虹主要承担彩虹无人机及载荷应用等的国际
业务和民用业务,彩虹公司主要承担彩虹无人机研发和国内型号任务,控
股子公司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飞公司”)保持其现有
业务不变。各公司无人机业务主要分工定位如下:
       航天彩虹主要承担战略管控、财经管控、科研质量管控、彩虹无人机
及载荷应用等的国际业务和民用业务;彩虹公司主要定位于彩虹中大型无
人机及机载武器的研发、设计、生产,国内型号研发、设计、生产、项目
履约、产品交付、培训和售后服务;神飞公司主要定位于部分无人机结构
件、部件产品的生产制造,旋翼机及特种用途无人机的研发、设计、生产、
项目履约、产品交付、培训和售后服务。

       三、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

       根据公司发展定位和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方案,公司拟新设彩虹无人

机平台总师和载荷应用总师,另改组公司原部门设置,撤销研发部,新设

产品保证中心、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无人机国际事业部和无人机运营事业

部。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产品保证中
心、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财经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人力资
源部、审计法务部、无人机国际事业部、无人机运营事业部。
    四、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和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和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是在公司现有业

务板块内进行的组织架构调整,目的是打造边界清晰的组织架构,明晰各

业务实施主体的权、责,集中力量打造专业化板块,理顺彩虹无人机科研

生产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地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公司在无人机

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2、本次业务整合和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是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开

展,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整体不变,业务持续经营不受影响。
    3、本次业务整合和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
公司控制范围不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
时,公司将推进无人机民用业务的拓展,从而助推公司巩固和发展在无人
机领域的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壮大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和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有利于提

升公司无人机业务市场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要求。监

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此次内部业务整合和组织机构调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和公司组织

机构调整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无人机业务市场竞争力,

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和公司组织机

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此次内部业务整合和组织机构调整。

     七、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

议

     2、经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