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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6-17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虹、”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公司拟向包括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同时相应修订本次发行的预案,与

相关方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或补充协议。前述方案调整

及相应修订的预案、签署的协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利于本次发行的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公司根据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及本次调整后的发行

方案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填补措施。我们认可公司的前述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出具的填补措施承诺。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公司本次发行方案调

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公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申请航天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向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使用综合

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确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