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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03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1-040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

酒店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2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0,47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

44.4452%。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407,532,2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43.076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947,06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1.3685%。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2,875,8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0.30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0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6%;反对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 会的 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2%。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

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694,2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6854%;反对票为181,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3111%;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0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6%;反对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 会的 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2%。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

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694,2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6854%;反对票为181,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3111%;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

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51,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航天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842,2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8317%;反对票为33,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1649%;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0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6%;反对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 会的 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2%。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

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694,2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6854%;反对票为181,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3111%;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0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6%;反对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 股),占 出席 本次 股东 大 会的 股 东所 持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

0.0002%。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

公司、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694,2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6854%;反对票为181,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3111%;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申请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951,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航天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842,2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8.8317%;反对票为33,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1649%;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7,860,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2%;反对2,618,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2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25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9434%;反对票为2,618,57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0532%;弃权票为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3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7,860,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2%;反对 2,618,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8%;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5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8.9434%;反对票为 2,618,57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1.0532%;弃权票为 1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35%。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要四舍五入,计算上述股份数量占比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差异)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