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8-27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了解与查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审阅了公司《关于新
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
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