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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11-25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1-074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6 号)(以下简称“批

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818,805 股新股。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数量为 42,240,25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 21.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0,699,997.4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7,407,773.81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903,292,223.59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45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胡梅晓与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

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

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冠宇、黎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
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

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

/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

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

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

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

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航天彩虹无人机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45 号)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