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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2-001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

店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4人,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8,463,2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88,302,944股的

46.3889%。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443,075,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88,302,944股的44.831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5,388,25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988,302,944股的1.5570%。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17,707,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88,302,944股的1.791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7,35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6%;反对1,1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 权 0股 ), 占出席 本次 股东大 会的 股东所 持有 效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595,96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7235%;反对票为1,111,4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2765%;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29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2%;反对 1,1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539,16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4027%;反对票为1,168,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5973%;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

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3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4%;反对 1,15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549,16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4592%;反对票为1,158,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5408%;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3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4%;反对 1,15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6,549,16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3.4592%;反对票为1,158,2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6.5408%;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7,3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4%;反对 1,15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16,549,165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3.4592%;反对票为 1,158,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5408%;弃权票为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以上 5 项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