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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东立)2022-03-31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
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业务方向的独立董事,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
会议、股东大会以及业务交流等机会,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
察,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内部控制、人才管理和财务情况,
重点对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内控制度
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
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
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也能积极配合本人
履职,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提供了全力支持。
    (一)2021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投票情况




                           1
      2021年,本人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勤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议案及相关内容进行认真讨论与审议,
审慎发表意见,对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委托或无故缺席情
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本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投票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1                      11           0            同意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年,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积极参加各委员
会会议,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召集人:胡梅晓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胡梅晓、邵奕兴、马东立
                                       召集人:常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常明、马东立、胡锡云
                                       召集人:徐建军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徐建军、王献雨、马东立
                                       召集人:马东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马东立、胡梅晓、徐建军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等具体情况
      (一)2021年2月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锂电池隔膜生产线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二)2021年3月12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
   1.《关于公司无人机业务内部整合暨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三)2021年3月12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事前
认可意见。
   (四)2021年3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本人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3.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3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2021年6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
   6.《关于公司2021年申请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
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6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2.关于公司申请航天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并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八)2021年7月15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九)2021年8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2021年8月2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十一)2021年11月2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本人遵照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充分利用
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中,结合过
往专业经验,综合研判所处行业发展、存在的机遇和挑战,根
据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及核心优势,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了深度
研讨,并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努力获取更多资源以
实现公司既定的战略目标。充分利用多年来对无人机产业的理
解,对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方案提出建议,为公司更好贴合无人
机产业发展规律,实现优化管理建言献策;结合本人对无人机
技术未来发展方向的研判,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
目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向提出建议,并就项目可行性发表了专
业意见;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提出建议,为进一步
绑定、激励核心人才,实现人才强企贡献力量;随时关注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专业性事项提
出了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稳
健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积
极指导公司相关部门审计工作开展,并就公司定期报告、内控
情况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责任义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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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公司情况,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公司
更好的实现市场化薪酬制度管理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特别是市场开发、技术研
发、质量管控等状况,通过会议、电话、邮件等形式和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时沟通,同时通
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内
部控制管理与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会
议召开前,对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议案资料认真进行审核,主
动向公司相关部门质询,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
项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二)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真实、及时、完整、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水平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
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
习,尤其是独立董事履职涉及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提高履职水平及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作为业务
领域的专业人员,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及工作经验,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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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日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对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进行
监督与指导。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等。


   2022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
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
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希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
范、诚信的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作为
大国名片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
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东立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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