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
虹”“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合法
有效。调整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与行业及地区的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
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该项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李永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