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2-050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9,049,1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0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806 号)核准,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42,240,259 股,发行价格为 21.56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910,699,997.4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407,773.81 元后,本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03,292,223.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45 号《航天彩 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合计 42,240,259 股,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批准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具体情况如下: 1 序 获配股数 发行对象名称 锁定期 认购金额(元) 号 (股) 1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8 23,191,094 500,000,000.00 2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6 13,914,656 299,999,983.36 3 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2,319,109 49,999,990.04 4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 2,319,109 49,999,990.04 5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496,291 10,700,033.96 合计 42,240,259 910,699,997.40 本次发行完成后,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 4 名特定对象认购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 2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为 19,049,165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996,985,000 股的比例为 1.9107%,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前)907,643,328 股的 2.09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4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冻结/标记的 序 通股数占公司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份数 通股数 股份数量 号 总股本的比例 (股) (股) (股) (%)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 - 1 13,914,656 13,914,656 1.3957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 - 2 2,319,109 2,319,109 0.2326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 - 3 2,319,109 2,319,109 0.2326 公司 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 - 4 496,291 496,291 0.0498 公司 合 计 19,049,165 19,049,165 1.9107 - 2 5、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份类型 占公司总股 (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的比例(%) 的比例比例(%) 有限售条件 89,341,672 8.96 -19,049,165 70,292,507 7.05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907,643,328 91.04 +19,049,165 926,692,493 92.95 的流通股 合 计 996,985,000 100.00 -- 996,985,000 100.00 注: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为准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微同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台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承诺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形发 生。且上述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上市公司也未 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 为: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航天彩虹 2021 年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3 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