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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5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彩
虹”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
为,交易及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未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2022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二、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 2023 年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对 2023 年
可能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较为合理的预估,预计
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
避,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
意将上述事项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李祉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