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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19-01-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制药”或“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对本次交易中配套

募集资金形成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向 UCPHARM COMPANY LIMITED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14 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229,940,114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

司完成向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民生新晖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融金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天健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乾纬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添煜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鹏源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21,556,881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

格为 8.35 元/股,上述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83,338,907 股增加为

1,704,895,788 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信邦制药于2017年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

案》,2018年回购了37,667,177股股份,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

股 份 注 销 完 成 后 , 信 邦 制 药 总 股 本 由 1,704,895,788 股 减 少 至

1,667,228,611股。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信邦制药总股本为1,667,228,611股,

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21,556,881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变动情况

    自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以来,该部分限售股份的数量未

发生变化。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以下“交易对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是指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的股东: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民生新晖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汇融金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天健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乾纬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添煜资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鹏源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一)交易对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利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信邦制药

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

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信邦制

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

动。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会利用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

的信息从事或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信邦制药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

的业务,并不会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信邦制药及其中小股东、信

邦制药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活动。

    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可撤销的法律

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信邦制药及

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

应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正在履
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

大影响的除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

尽量避免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

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

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信邦制

药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

规则及信邦制药《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

行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信邦制药及

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信邦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信邦

制药及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正

在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信邦制药股份自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已履行

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交易对方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保证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向信邦制药及其为

完成本次重组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所有信息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关于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完整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交易对方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交易对方关于最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

为的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月11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21,556,88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3.2889%,其中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32,171,48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7.927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9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限售股份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处于质押冻结状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态的股份数量
       贵州贵安新区金域投资
 1                               61,077,844   61,077,844       58,103,449
       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民生新晖投资合伙
 2                               55,465,868   55,465,868                -
       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海东清投资管理合
 3                               39,520,958   39,520,958       39,520,958
       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丰信投资中心(有限
 4                               21,180,838   21,180,838                -
       合伙)
       北京汇融金控投资管理
 5                               11,976,047   11,976,047       11,970,000
       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天健志远股权投资
 6                               11,976,047   11,976,047        2,217,800
       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乾纬投资合伙企业
 7                                8,383,233    8,383,233        8,383,233
       (有限合伙)
       上海添煜资产管理咨询
 8                                5,988,023    5,988,023        5,988,023
       有限公司
       北京鹏源资本管理有限
 9                                5,988,023    5,988,023        5,988,023
       公司
            合 计               221,556,881 221,556,881       132,171,486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信邦制药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

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持有人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信邦制药对本次限售股

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信邦制药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部

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