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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1-03-10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签订财务资

助协议的方式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正在履行的 215,995.31 万元)的

财务资助。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及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开医药”)

    名称: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谷雪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345.481 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04 月 28 日

    营业期限:1995 年 04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

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二类)、中药饮片、医疗器械Ⅲ类、医

疗器械Ⅱ类、医疗器械Ⅰ类(具体品种以许可证为准)的批发、药品

物流配送、仓储、第三方物流服务;转让医药、医疗、生物、化学试

剂新技术产品;临床医疗服务、培训;房屋租赁;医疗器械消毒服务;

化妆品、保健用品、消毒剂、消毒用品、民用五金、家用电器、日用

百货的批零兼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含酒类)销售、

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

   关系说明:科开医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99.98%。

    2、贵州信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药业”)

    名称:贵州信邦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马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10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2月14日

    营业期限:1997年0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

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化学原料药、生物制品(除疫苗)、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第一、二类)、医疗用毒性药品(在前置许可期限内经营);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Ⅱ、Ⅲ类医疗器械(以有效的许可证核准

内容为准)、消毒用品、化妆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

二、三类机电的销售;市场推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财务管理咨询;

仓储(危险品除外);物流和采购管理咨询;药事服务咨询;药品运

输配送。)

    关系说明:信邦药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贵州中康泽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泽爱”)

    名称:贵州中康泽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科开

1 号苑 19 层

    法定代表人: 杨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办公用

品、文体用品、工艺品、化妆品、电脑软件、硬件及耗材、办公家具、

通迅器材、装饰材料、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

五金交电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和安装、调试;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安

装及售后服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汽车、

房屋的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融资理财服务)、市场

调研。(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关系说明:中康泽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贵州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药业”)

    名称:贵州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开发区滑石乡三寨村独岩村民组

    法定代表人: 孔令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9,750万元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11 日

    经营期限: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及销售;
中药材收购及销售;医疗保健;休闲度假旅游;生态农业产品开发;

房屋中介服务。)

       关系说明:同德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 80.00%。

       5、贵州信邦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中药材”)

       名称:贵州信邦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住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滑石侗族苗族土家族乡三寨村独

岩组

       法定代表人: 王文渊

       注册资本:人民币680万元

       成立时间:2012 年 11 月 09 日

       经营期限:2012 年 11 月 09 日 至 2042 年 11 月 08 日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中药材种苗繁育;中药材种植、销售

及技术推广、咨询;中药材收购及销售;开发成果转让;中药材专用

复合肥购销;山野菜种植;保健食品开发及销售;保健用品开发及销

售;农产品开发及进出口业务。)。

       关系说明:信邦中药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接受财务资助的各子公司的主要生产及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名称           日期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9 年度     605,380.68      175,190.82   492,298.34   16,563.02
科开医药
            2020 第三季度   561,422.19      183,493.18   329,647.58    9,659.63
              2019 年度      95,896.94       18,676.10    93,037.17     551.72
信邦药业
            2020 第三季度    87,387.29       18,789.81    58,167.68     113.71
              2019 年度      14,469.68        6,428.54    19,684.56    1,086.87
中康泽爱
            2020 第三季度    13,447.03        6,725.68     9,077.75     297.15
              2019 年度      16,343.25       14,329.21    12,173.37    4,788.88
同德药业
            2020 第三季度    19,226.04       16,210.96    10,617.54    4,447.16

   信邦       2019 年度       3,346.67        2,345.55     2,171.39     140.67
 中药材     2020 第三季度     3,533.74        2,592.98     1,583.00     247.42

     注:以上公司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子公司的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情况

      财务资助的对象                     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

 科开医药                    其他少数股东                                  0.02

 信邦药业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康泽爱                    不适用                                     不适用

 信邦中药材                  不适用                                     不适用
                             江苏省中医院医学发展医疗
 同德药业                                                                20.00
                             救助基金会

      上述接受财务资助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公司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子

 公司的其他股东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财务资助的金额提供股权及个人连带

 担保,以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三、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资助金额及用途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资助的对象         资助金额             用途
 科开医药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438,000     补充运营资金
 信邦药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30,000     补充运营资金
 中康泽爱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17,000     补充运营资金
            同德药业
                                      15,000     补充运营资金
           信邦中药材
              合计                   500,000

    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

金需求提供财务资助,各子公司的额度可调剂使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215,995.31

万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不存在为全资或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其他说明

    1)本次财务的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

    2)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到期可展期,

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4)子公司获得财务资助主要是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不得投资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规定属于风

险投资的产品;

    5)视子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将要求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6)公司将根据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提供财

务资助并约定借款利率,费用自公司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月结算;

    7)对子公司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子公司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子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

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根据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拟

用自有资金向部分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0 万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到期可展期。

    五、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通过签订财务资助

协议的方式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

财务融资成本,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正

在履行的余额)自有资金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到期可展期。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资金占用费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不
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公司对部分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