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上
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怀略先生
4、会议时间:2021年3月26日 下午14:5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与航天大道交汇处
科开 1 号苑 15 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2 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发行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498,637,366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1.4826%。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公司发
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134,310,641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48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364,326,725股, 占公司发行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26%。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
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
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7,172,307股, 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528%。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1,609,931股,占公司发行在
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5,562,376股, 占公司
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8,270,7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65%;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6,805,7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8887%;反对 36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13%;弃权 0 股。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8,269,2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262%;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8%;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6,804,2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8678%;反对 368,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2%;弃权 0 股。
3、《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6,375,6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464%;反对 2,26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536%;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4,910,6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8.4662%;反对 2,261,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338%;弃权 0 股。
4、《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98,635,86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70,8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791%;反对 1,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9%;弃权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