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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2-01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提案 3、提案 4、提案 5、提案

6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上述提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怀略先生

    4、会议时间:2022年4月1日 下午14:40

    5、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83 号科开 1 号
苑 15 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25 日

    7、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代表公司发行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875,955,887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5.0629%。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公司发

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868,076,656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4.657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3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7,879,231股, 占公司发行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3%。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和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

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3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为7,879,231股, 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3%。

具体为: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计13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为7,879,231股, 占公

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经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

    1、《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553,6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541%;反对 35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00%;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7,477,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8954%;反对 35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46%;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0%。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75,177,38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111%;反对 45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6%;弃权 326,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7,100,7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0.1196%;反对 45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15%;弃权 326,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489%。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8,51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503%;反对 7,39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438%;弃权 5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348%;反对 7,39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40%;弃权 5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2%。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8,51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503%;反对 7,391,1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438%;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348%;反对 7,391,1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52%;弃权 5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0%。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8,51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503%;反对 7,39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438%;弃权 5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348%;反对 7,39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40%;弃权 5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2%。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8,512,75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503%;反对 7,39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438%;弃权 5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5348%;反对 7,391,03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40%;弃权 5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12%。

    该提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