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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4-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邦制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慧娟                  联系电话:010-85127759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佰强                  联系电话:010-8512774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曹慧娟、石杨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4 月 6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文件及相关文件;
(3)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制度、报告、会议等资料;
(2)对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流程是否符合相关制
度的要求;
(2)查阅信息披露文件及支持文件,核对披露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
一致,信息披露是否及时、真实、准确;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
                                                   √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文件,核查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
效机制的制度建立完备性;
(2)通过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财务数据、外部媒体报道等渠道核查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迹象;
(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交易是否具有必
要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4)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抽查大额资金往来凭证,结合定期报告、财
务报表等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其完备性;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3)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的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核查公司是否按照规定
及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4)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
(5)了解募集资金存放以及使用情况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     √

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
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核查公司重大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业
绩操纵的迹象,并抽查重要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凭证等。
(3)比较公司历年的财务数据,核查相关财务指标是否存在大幅波动;
(4)比较公司与同行业公司财务数据,核查公司业绩是否与所处行业存在明显
差异。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核查公司股权变动情况,核查公司股东是否违背股票减持承诺;
(3)核查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分析是否违背同业竞争的承诺;
(4)分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核查交易背景;
(3)分析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曹慧娟                申佰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