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5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 2021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2021 年,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
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
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2021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提案、
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所有议案均全票同意审议通
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监事会届次 审议事项
《关于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
2021 年 3 月 第七届监事会第
1 事项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
8日 二十五次会议
资助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2021 年 3 月 第七届监事会第 况的专项报告》、《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
2
26 日 二十六次会议 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第七届监事会第
3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8 日 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
2021 年 6 月 第七届监事会第
4 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28 日 二十八次会议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
2021 年 7 月 第八届监事会第
5 的议案》、《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关
15 日 一次会议
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的议
案》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
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2021 年 8 月 第八届监事会第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
6
24 日 二次会议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第八届监事会第 《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7
22 日 三次会议 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1 年 10 第八届监事会第
8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 27 日 四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在此基础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
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作为工作重点,督促公
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
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在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时,认真分析了关联交易的
必要性、公平性、真实意图及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业务开
展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害有关各方利益或相互转移经济利益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125,947.2 万元,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财务风险处
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亦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
转让等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22]000474 号)。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474
号)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及使用与承诺的投资项目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
点,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较为合理的经营管理体系,能较为及时、有效地对待和控制
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保证企业的管理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公司
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规范运作情况良好,信息披露基本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能够做到按法定程序决策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该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
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
和使用等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
告前 30 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
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无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
幕交易情形。
9、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并对公司激励对象公示情况和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无公司
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
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综上,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四、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出席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合规性,重点做好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监
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
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
知识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并加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
行为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