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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1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际

发行在外总股本 1,943,851,8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实际发行在外总股本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

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83,376,743.00 股后的 1,943,851,86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5     贵州金域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0*****858     安怀略
    3       02*****386     安吉
    4       08*****521     哈尔滨誉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 116,631,112.08 元= 1,943,851,868 股×0.06 元/股。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

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

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753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57532 元 / 股 =116,631,112.08 元 ÷

2,027,228,611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7532 元/股。

    七、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

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83 号科开 1 号苑

6 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船

    咨询电话:0851-88660261

    传真电话:0851-88660280

    九、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