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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2022-10-29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2-056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对<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5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

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所涉股票期权的

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452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 8,336 万份股票期

权。

    6、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股票

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实现预期的激励目的

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

本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与之配套的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上述因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需注销 452 名激励对象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8,336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4.1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本激励计划终

止实施及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三、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

原计划应在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全部加速计提,对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预计为 8,905.22 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后续安排

    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终止本激励计划后三个月

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所有与本激励

计划相关文件终止执行。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

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

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注销数量、终止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并同意将

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

合法,注销数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

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对 452 名激

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8,33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取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

原因及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

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要求;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审议

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