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3-03-17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贵州信邦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
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刘杰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我们同意提名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延安、常国栋、邱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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