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23-014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
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
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
注册地址
1101
首席合伙人 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 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1,603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1,000人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49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主要行业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
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晓明,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2021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数量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余永春,2019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
业,2023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数量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胡彬,2009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
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
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
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
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
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3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交了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人的相关文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
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
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