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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茜一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1,058,905,500.55              1,015,695,541.58                            4.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92,051,054.30                    791,004,467.97                         0.1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8,299,351.13                    5.13%           392,481,194.96                  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54,381.33                    -30.4%           18,927,186.33                   -2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555,131.33                    -31.5%           17,814,486.33                -28.3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567,734.33                100.2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3                 -65.15%                    0.1059              -63.48%




                                                                                                                             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3                  -65.15%                    0.1059             -63.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3%                    -0.49%                    2.38%               -0.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73,4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0,700.00

合计                                                                             1,112,700.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0,82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73%        115,742,190                    0 质押                    17,000,000
限公司

吴江市华东鞋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          3,345,150                    0
有限公司

义乌市惠丰皮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          3,345,150                    0
贸易有限公司

晋江市双象商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          3,345,150                    0
有限公司

温州市长城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9%          2,845,150                    0
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云信成
                   其他                     0.75%          1,338,945                    0
长 2007-2 第八期
集合资金信托

沈和平             境内自然人               0.48%           860,000                     0



                                                                                                                               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邱玉宝            境内自然人              0.32%         579,015                0

刘家荣            境内自然人              0.31%         559,547                0

杨乐怡            境内自然人              0.24%         435,72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115,742,190 人民币普通股           115,742,190

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                                                 3,345,150 人民币普通股             3,345,150

义乌市惠丰皮塑贸易有限公司                                             3,345,150 人民币普通股             3,345,150

晋江市双象商贸有限公司                                                 3,345,150 人民币普通股             3,345,150

温州市长城贸易有限公司                                                 2,845,150 人民币普通股             2,845,15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
                                                                       1,338,945 人民币普通股             1,338,945
长 2007-2 第八期集合资金信托

沈和平                                                                    8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60,000

邱玉宝                                                                    579,015 人民币普通股             579,015

刘家荣                                                                    559,547 人民币普通股             559,547

杨乐怡                                                                    435,720 人民币普通股             435,720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说明
                               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股东沈和平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860,000 股;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东刘家荣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5,200 股,通过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
(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34,347 股,合计持有 559,547 股。按照实名重新排序后,前十名
                               股东情况如上表所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
1、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3,580,000元,下降100%,主要是背书转让增加所致。
2、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9,821,681.65 元,增长66.65%,主要是本期期末增加预付原材料款所致。
3、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126,631.31元,下降100%,主要是收到出口退税所致。
4、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81,734,256.33元,增长616.8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增加工程投入和购进设备增加所致。
5、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7,205,919.87元,下降35.5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预付生产设备款所致。


                                                                                                                      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6、期末应付税费较年初减少11,946,391.64元,下降458.71%,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增加设备采购,增值税进项税可抵扣额增加
所致。
7、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4,532,537.43元,增长81.0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应付筹建费用增加所致。
8、期末股本增加89,403,000元,增长100%,主要是报告期内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9、期末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加35,660,625.68 元,增长74.15%,主要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吸收投资所致。
二、利润表
1、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20,807.66元,增长48055.51%,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增多相应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所
致。
2、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966,979.21 元,下降163.78%,主要是收回前期应收账款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本期经营活动净流量小计比上年同期增加6,292,386.77 元,增长100.27%,主要是销售增加,收款相应增多所致。
2、本期筹资活动净流量小计比上年同期减少78,021,492.39元,下降100.19%,主要是支付现金股利、控股子公司吸收投资比
去年同期减少及银行承兑保证金变化等原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PMMA项目一期工程已进入全线调试。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一年内不
                                     实际控制人唐   转让其所持股
                                     炳泉,间接持有 份;在其任职期
                                     公司股份的董   间每年转让的
                                     事、监事和高管 股份不超过其     2008 年 12 月 01               报告期内,严格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人员丁加龙、王 间接持有本公     日                             履行上述承诺。
                                     春龙、楼惠明、 司股份总数的
                                     诸国平和田为   百分之二十五;
                                     坤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间接
                                                    持有的本公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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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

               1、控股股东关
               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本公
               司控股股东江
               苏双象集团有
               限公司已出具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本公
               司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外的企
               业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分公司
               目前未从事任
               何与发行人或
               其所控制的子
               公司、分公司相
               同或近似业务,
               未发生构成或
本公司控股股   可能构成直接
东江苏双象集   或间接竞争的
                                 2008 年 06 月 15            报告期内,严格
团有限公司、实 情形。本公司保
                                 日                          履行上述承诺。
际控制人唐炳   证将来亦不从
泉             事并不促使本
               公司所控制的
               除发行人外的
               企业及其所控
               制的子公司、分
               公司从事与发
               行人或其所控
               制的子公司、分
               公司相同或近
               似的业务,不会
               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情形,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给发
               行人造成的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2、实际控
               制人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本公司实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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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人唐炳泉
                                                  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诺"
                                                  本人所控制的
                                                  除发行人外的
                                                  企业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分公
                                                  司目前未从事
                                                  任何与发行人
                                                  或其所控制的
                                                  子公司、分公司
                                                  相同或近似业
                                                  务,未发生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
                                                  的情形。本人保
                                                  证将来亦不从
                                                  事并不促使本
                                                  人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外的企
                                                  业及其所控制
                                                  的子公司、分公
                                                  司从事与发行
                                                  人或其所控制
                                                  的子公司、分公
                                                  司相同或近似
                                                  的业务,不会构
                                                  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情形,并
                                                  愿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给发行
                                                  人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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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0%    至                             10%
度(%)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258   至                          3,104
间(万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822

                                            公司主导产品超细纤维超真皮革营业收入将保持持续增长,以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 PMMA 项目四季度预计将有产出,将增加公司赢利水平。但 PVC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人造革和 PU 合成革市场竞争激烈,业绩状况仍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以及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下降。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