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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薛济民)2014-04-1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薛济民


    2013 年 12 月 10 日,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任主席),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3 年度的
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3年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一 次 会 议 和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了该会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
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
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的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个
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聘任罗红兵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田为坤先生
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刘连伟先生、王华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同意聘任沈铭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
任顾茜一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金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调查
    201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密切关注公司
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
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并与公司经
营层座谈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在平时工作中,
本人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内审部门
等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
行情况等情况,并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2013 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能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13 年度
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1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同时,我们注重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实地调研,在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对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以增进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并从专业角度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一些建
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亦能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
基础上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这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
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除此之外,本人也特别关注相关
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3、重视学习和沟通,提高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013 年度任职期间,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中
小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席,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2013 年
度任职期间,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3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13年度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13年度任职期间,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jm8088@126.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中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
                                                薛济民
                                     二○一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