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4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5-00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1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唐炳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
事9名(其中王春龙董事因事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刘连伟
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4 年度报
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化、薛济民、靳向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 2014 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了决
算,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 004189 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审字[2015]004189 号
《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450,519.55 元,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845,051.96 元
后,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605,467.59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
利润 164,981,199.17 元,扣除本年已分配利润 8,940,300.00 元,实
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2,646,366.76 元。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出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8,806,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 8,940,300.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2)、2014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1)公司 2014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
2014 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
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 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134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专项核查报告》;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8、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15]002135号);公司出具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15 年度的审
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星期五)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