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4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5-00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3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15年4
月11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何天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公司
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与存放情况相符。
7、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8、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章程的修改是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对章程的
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和上述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