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04-1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
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
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
容如下:
1、公司监事会于 2014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
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剩余资金和募集
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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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
3、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4、公司监事会于 2014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
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
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章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董事
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作为工作重点,认真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
度。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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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存放情况相符。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3年11月1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华申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的价款收购苏州华申100%股
权,最终收购价款参照对苏州华申财务和资产之审计、评估结果
协商确定。经公司与陆文龙、龚建萍协商,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698万元的价格收购苏州华申100%股权及相关资产。2014年1
月10日,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苏州华申的股东变更,并
签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持有苏州华申100%股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后可以有效解决公司超细纤维超真皮革产
品染色深加工问题,并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
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盈利水平,符合公司中长期
发展战略,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股权收购不
涉及关联交易,收购价格参照对苏州华申财务和资产之审计、评
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014年度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发生的土地租赁等经营
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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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7、对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4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2014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
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10、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进行监督情况
2014 年度公司提出了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较好的履行了分红政
策,体现了积极回报股东的社会责任。
三、监事会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监督职责,本着谨遵诚信原则,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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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坚持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
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核查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
结合的形式,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一)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
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
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
况,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资产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
监事会成员行使职权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
思路方法,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实现
2014年经营目标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
企业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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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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