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24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
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配
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78,80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5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02 义乌市惠丰皮塑贸易有限公司
3 08*****639 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88 号
咨询联系人:沈铭、金梅
咨询电话:0510-88993888 转 8701、8702
传真电话:0510-88997333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