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双象股份 股票代码 0023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铭 金梅 电话 0510-88993888-8701 0510-88993888-8702 传真 0510-88997333 0510-88997333 电子信箱 sx@sxcxgf.com sx@sxcxgf.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5,712,311.64 336,892,353.54 3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258,471.07 3,633,057.42 7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310,808.51 2,529,672.42 109.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1,254,982.86 -59,818,423.50 235.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50 0.0203 72.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50 0.0203 72.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9% 0.46% 0.33%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93,578,247.86 1,143,510,374.93 4.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88,310,867.13 790,992,696.07 -0.34%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76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普通股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64.73% 115,742,190 0 质押 17,000,000 有限公司 人 义乌市惠丰皮 境内非国有法 塑贸易有限公 1.12% 2,002,250 0 人 司 吴江市华东鞋 境内非国有法 1.09% 1,950,000 0 业有限公司 人 胡海存 境内自然人 0.57% 1,018,500 0 王棣 境内自然人 0.56% 1,000,000 0 沈和平 境内自然人 0.48% 850,000 0 张轶 境内自然人 0.47% 834,600 0 周菊 境内自然人 0.36% 650,000 0 邱玉宝 境内自然人 0.34% 600,000 0 潘汉坤 境内自然人 0.33% 591,4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的说明 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不适用。 明(如有)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57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24%。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 品超细纤维超真皮革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增长幅度为10.63%,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 有限公司PMMA项目产能逐步释放,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86.86%。由于受持续低迷的经济形势影响, 公司PVC人造革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18%,PU合成革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 8.67%。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605.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1.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25.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26%。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 材料有限公司PMMA项目产能逐步释放,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固定分摊成本下降,盈利能力上升所致。 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