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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1-24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定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星
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8 日~2016 年 12 月 9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1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
凡 2016 年 12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15 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
                                    议案
号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唐炳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唐越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顾希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罗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田为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刘连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陈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薛济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冯学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何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3.2    选举刘安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涉及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
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年12月7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4、登记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
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3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金   梅
联系电话:0510-88993888-8702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5
       2、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议案内容                      议案编码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唐炳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唐越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1.3     选举顾希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1.4     选举罗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1.5     选举田为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1.6     选举刘连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选举陈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薛济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2.3     选举冯学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3                                                          --
         案》

 3.1     选举何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5
 3.2     选举刘安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选举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 1 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
候选人,以此类推。议案 2 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
推。议案 3 为《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
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
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需累积投票,故不设总议
案。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现场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8
附件三: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

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 号                        议 案 名 称                         同意票数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唐炳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2      选举唐越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3      选举顾希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4      选举罗红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5      选举田为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1.6      选举刘连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
注 1:议案 1.1-1.6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主分
配。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陈文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2.2      选举薛济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2.3      选举冯学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
注 2:议案 2.1-2.3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主分配。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何天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票


                                   9
  3.2    选举刘安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票
注 3:议案 3.1-3.2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之积(即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数下自主分
配。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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