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4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16-03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炳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推选唐炳泉、唐越峰、顾希红、罗红兵、田为坤、刘连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陈文化、薛济民、冯学本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会议通过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
开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
案并公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在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炳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51 年 10 月
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江苏省第九届政协委员、
无锡市人大代表;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无锡市企业家
协会副会长、无锡民营科技协会副理事长、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
道慈善协会会长,全国橡胶塑料设计技术中心第四届技术委员会
委员、国家 863 计划项目负责人。被授予“无锡改革开放 30 周年
杰出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
家”、“无锡市优秀企业家”、“无锡市劳动模范”等称号。历
任无锡县传动机械厂车间主任、科长、副厂长、厂长,无锡市橡
胶塑料机械厂厂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双象集团有
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双象橡塑机械有限公
司董事长、上海双象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双象光学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双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
唐炳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
集团有限公司 68.44%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
唐越峰先生之父亲,董事顾希红先生之岳父,除此之外与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唐越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9 年 5 月生,
美国 Clarkson University(克拉克松)大学博士毕业,无锡市
新吴区人大代表。2009 年至 2010 年在美国 Huntsman Corp.(亨
斯曼公司)工作。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曾任江苏双象集团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2012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唐越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唐炳泉先生之子,为公司董事顾希红先生之妻弟,除此之外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顾希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5 年 11 月
生,华西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2011 年前曾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无锡双象橡塑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7 月至今担任无锡新区双象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担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兴亚冶金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无锡双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
理,2016 年 10 月 31 日起担任无锡双象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2016 年 4 月 19 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顾希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唐炳泉先生之女婿、董事唐越峰先生之姐夫,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
罗红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7 年 9 月生,
中共党员,山西华北工学院贸易经济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
2002 年 12 月进入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
任进出口贸易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2011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12 年 4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双象光学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罗红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田为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9年3月生,
中共党员,工程师,无锡轻工业学院纺织专业本科毕业。1994年8
月进入无锡加里安集团工作,曾任无锡加里安集团纺纱车间技术
员、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助理。1997年6月进入无锡中进塑胶有限
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干法部副主任、主任、生产部经理、副总经
理等职务。200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
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同时担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田为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
集团有限公司 1.40%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连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78 年 12 月
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曾任职浙江中财塑胶有
限责任公司、无锡吉爱尔塑胶公司、台湾敦南科技公司、韩国泰
贞科技公司、美国约克空调公司;2005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
作,先后担任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起同
时担任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3 月起同时担任苏州
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 年 1 月起同时担任苏州
华申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刘连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文化,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6 年 3 月出
生,安徽财贸学院(现安徽财经大学)工业财会专业本科毕业,
高级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资产评估
师,民盟,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常
州金狮集团进出口部会计、财务副科长,常州会计师事务所(现
江苏公正天业常州分所)审计员、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002478)独立董事、常林股份有限公司(600710)独立董事。
现任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
业质量检查员、江苏理工学院兼职教授、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603158)独立董事、新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1155)
独立董事、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3819)独立董事、江
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文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薛济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63 年 9 月生,
东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研究
生学历,一级律师,中共党员,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曾任南京第二律师事务所、南京金贸律师事务所律
师,南京三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
合伙人、徐州斯尔克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曾荣获江苏省十佳律师、第四届“南京好市民”、2005-2007
年度全国优秀律师、南京市第四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
设者等称号。现任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师范大学兼
职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兼职教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
家组成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南京市律师协会
党委副书记、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2014 年起任江苏新世纪江
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 10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薛济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冯学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48 年 3 月出
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曾担任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A 股 600483) 、中国汽
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港股 08321)独立董事。现任无锡嘉元非织
造技术研究所总工程师,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非织造布机
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产业用纺织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
节能海东青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港股 02228HK)独立董事。2016
年 4 月 19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冯学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