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双象股份 股票代码 00239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沈铭 金梅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办公地址 188 号 188 号 电话 0510-88587333 0510-88993888-8702 电子信箱 sx@sxcxgf.com sx@sxcxgf.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人造革合成革、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的制造和销售,其中聚甲基丙烯酸甲 酯树脂(PMMA)由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生产。 1、人造革合成革业务 公司是一家同时拥有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生产能力的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服务。其中超细纤维超真皮革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生产的超细纤维超真皮革、PU合成革、PVC人造革用于汽车内饰、家具、箱包、球类、鞋材、鞋 里、手套、运动器材、服装和腰带等各个领域。 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树脂(PMMA)业务 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生产的光学级PMMA主要用于替代进口广泛应用于LCD/LED液晶显示器导光板、 LED照明器材、汽车灯和仪表盘、光导纤维、光学透镜、太阳能光伏电池、CD、VCD、光盘生产用高纯 度光盘级PMMA、建材以及军工、医疗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7 年 201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5 年 营业收入 1,273,442,515.71 1,056,050,755.89 20.59% 990,486,79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89,533.89 35,550,907.39 -63.18% 23,153,45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569,632.84 37,414,435.40 -85.11% 19,932,930.1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66,744.93 121,381,929.97 -78.36% 171,375,438.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32 0.1988 -63.18% 0.12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32 0.1988 -63.18% 0.12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9% 4.31% -2.92% 2.90%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5 年末 资产总额 1,293,420,814.41 1,249,272,194.90 3.53% 1,168,527,56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5,601,512.64 836,816,458.75 -0.15% 805,205,851.3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249,260,692.16 336,772,028.04 322,658,285.60 364,751,50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02,743.22 7,552,685.09 -2,843,683.47 4,477,789.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740,664.36 7,569,910.49 -3,038,213.01 -2,702,729.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271,793.97 24,920,095.30 26,747,247.09 40,871,196.5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19,451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6,843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 境内非国有 64.73% 115,742,190 0 质押 17,000,000 有限公司 法人 吴江市华东鞋 境内非国有 0.78% 1,400,000 0 业有限公司 法人 卓明清 境内自然人 0.31% 560,000 0 王志勇 境内自然人 0.28% 500,243 0 郑小黎 境内自然人 0.18% 325,200 0 周坤 境内自然人 0.17% 308,900 0 黄宏彪 境内自然人 0.15% 262,200 0 吴敏 境内自然人 0.14% 257,500 0 王野 境内自然人 0.13% 226,576 0 曾艳斌 境内自然人 0.13% 224,0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动的说明 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股东郑小黎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25,2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8%;股东黄宏彪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说明(如有) 户持有公司股份 25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战胜了严峻市场形势和煤改 天然气后能源成本大幅上升带来的困难和挑战,经济总量实现稳步增长,企业保持稳定运行。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7年度(元) 2016年度(元)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1,073,541,433.99 1,036,299,301.79 3.59% 主营业务成本 967,013,093.25 892,976,644.14 8.29% 销售费用 14,295,140.78 15,137,630.57 -5.57% 管理费用 68,748,961.13 62,085,184.09 10.73% 财务费用 6,878,857.15 -6,940,728.39 199.11% 研发费用 39,855,814.43 34,803,820.46 1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66,744.93 121,381,929.97 -78.36%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13,819,585.54元,增长199.11%,主要原因系母公司持有外币受汇率变 动产生汇兑损益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95,115,185.04元,下降78.36%,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公司采购原材料现金支付金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 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29,34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实现营业总收入 127,344.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8.9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63.18%;同时,归属于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4.673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732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超纤 378,685,174.02 30,218,737.79 7.98% 0.24% -40.59% -5.48% PMMA 536,193,151.24 73,568,728.82 13.72% 8.20% -13.21% -3.39% 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 年4 月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 年4 月28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 会[2017]13 号),自2017 年5 月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 年6月12日起实施,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 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 (3)2017 年12 月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通知要求编制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等 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的规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5 号)之后,对 2017年1月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将按《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实施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且本公司2017 年度不涉及相关业务,故不会对本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的执行仅涉及报表科目的调整,不影响当期损益,也不涉及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上 述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增加“资产处置收益”行项 目、“其他收益”行项目、“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设立无锡双象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八年四月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