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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
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
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
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
容如下:
    1、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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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
    (19)《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3、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6、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拟
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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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会议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召
开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
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章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作为工作重点,认真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
度。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9年,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符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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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6、对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9、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进行监督情况
    针对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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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监督职责,本着谨遵诚信原则,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
作,坚持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
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核查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
结合的形式,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一)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
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
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
况,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资产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
监事会成员行使职权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
思路方法,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实现
2020年经营目标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
企业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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