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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2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20-01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越峰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订<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
议案》;
    因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二改三项目建设需要,公司位于新吴区
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6号、188号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征收
安置科签订《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公司预计获得相关土地、
房屋等经济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 603,752,398元。
    具体内容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的《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无锡
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
   2、《无锡市新吴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