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双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19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证券代码:002395 公告编号:2022-01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1
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
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的新规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
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