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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0 分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9 日 9:15
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顾希红担
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因受疫情影响,本次股东
大会在现场会议基础上增设视频会议方式。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22 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
173,045,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4.518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173,045,28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4.518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总
股份数的0.0000%。
    3、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的 0.0000%,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0%。
    4、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的股东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唐越峰董事
长因疫情影响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顾希红董事出席会议,
董事刘连伟、王浩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
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顾希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顾希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连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刘连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王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周俊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周俊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蔡桂如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蔡桂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郁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李郁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靳向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靳向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独立董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叶雪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叶雪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董文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73,045,2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本议案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董文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
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晓红、王岩松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无
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