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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28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星
期三)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 点
30 分整开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 9:15 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1
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6 日(星期
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23 年 4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拟任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15 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4月11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3
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4、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
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
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沈 铭、桑     平
   联系电话:0510-88587333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5。
   2、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议案编码代表相应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
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
至2023年4月12日下午15:00。

                             5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7
       附件三: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
       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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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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