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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2023]006816号)2023-04-1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3]006816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3-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 于 营 业 收 入 扣 除 事 项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大华核字[2023]006816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
象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 大华审 字
[2023]00053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双象股份公司编

制的后附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
该明细表已由双象股份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
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

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
                                         大华核字[2023]006816 号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双象股份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
    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
    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双象股份公司为满足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0539 号审计报
    告一并阅读。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纯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施昌臻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2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中营业收入扣
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具体扣              具体扣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39,296.02      --- 146,995.29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594.60       ---   2,088.18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14%       ---      1.42%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原材料               原材料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
                                                          1,594.60 销售及      2,088.18 销售及
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加工费               加工费
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     ---          ---     ---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594.60       ---   2,088.18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       ---        ---     ---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       ---        ---     ---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       ---        ---     ---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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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具体扣              具体扣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除情况              除情况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37,701.42      --- 144,907.11     ---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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