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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
 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
 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
 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已计提资产减
类别    账面原值(元)                  账面价值(元) 核销金额(元)     核销依据
                         值准备(元)
                                                                        应收企业被工
                                                                        商吊销或注销
应收
        4,506,447.26     4,506,447.26         0        4,506,447.26     等,已确认无法
账款
                                                                        收回,已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合计    4,506,447.26     4,506,447.26         0        4,506,447.26


       二、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类科目应收账款共计4,506,447.26元,公司已根
 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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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当
期利润,不涉及关联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
有关材料,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双象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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