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
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资产
价值,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
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已计提资产减
类别 账面原值(元) 账面价值(元) 核销金额(元) 核销依据
值准备(元)
应收企业被工
商吊销或注销
应收
4,506,447.26 4,506,447.26 0 4,506,447.26 等,已确认无法
账款
收回,已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
合计 4,506,447.26 4,506,447.26 0 4,506,447.26
二、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资产类科目应收账款共计4,506,447.26元,公司已根
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述款项全额计提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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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当
期利润,不涉及关联方。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
有关材料,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
部分应收账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双象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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