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李强、单震宇出席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8年9 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 3:00至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 列明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材料,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为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6,221,23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0%。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 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4,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提交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3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11 选举姜天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6,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8,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08%。 3.12 选举李建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6,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8,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08%。 3.13 选举李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3,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数的95.97%。 3.14 选举张爱纯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3,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97%。 3.15 选举李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3,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97%。 3.16 选举涂云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6,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8,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08%。 3.17 选举伍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6,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8,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08%。 3.2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1 选举肖海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3,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97%。 3.22 选举万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3,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97%。 3.23 选举关健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03,021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5.97%。 3.24 选举陈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46,221,24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403,02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5.97%。 4、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增加等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6,406,139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票为 0 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票为 0 票,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7,92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罗会远 李 强、单震宇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