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2019-02-15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
励计划中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发布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 月 12 日。
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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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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