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进行认真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财务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该所能够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 意见,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 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 肖海军 万 平 关 健 秦 拯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