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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洁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参加了 3 次,通讯表决 4 次,出席
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在 2022 年
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2022 年 2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独立意见》《关于
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审
                                          1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5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431 号),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03 号),上述关注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清算注销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8、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公司重大的事项关键节点,本人均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核查,并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
态。


                                         2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2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
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召开会议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以及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和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核查。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与委员会成员沟通工作,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肖海军
    电子邮箱:hnxhjun@sina.com
                                                  独立董事:肖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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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亲自参加了 3 次,通讯表决 4
次,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2022 年 2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独立意见》《关于
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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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2 年 5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431 号),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03 号),上述关注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清算注销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8、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公司重大的事项关键节点,本人均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核查,并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
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2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
                                         5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
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一季报、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三季报进行审阅并形成了书面报告,并与内审部门保持良
好沟通。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督促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
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规范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与委员会成员沟通工作,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万   平
    电子邮箱:wanwanping@126.com
                                                     独立董事:万平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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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亲自参加了 3 次,通讯表决 4
次,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2022 年 2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独立意见》《关于
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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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5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431 号),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03 号),上述关注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清算注销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8、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公司重大的事项关键节点,本人均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核查,并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
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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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
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报告、2022 年一季报、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三季报进行审阅并形成了书面报告,并与内审部门保持良
好沟通。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督促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
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
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
入分析研究,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关   健
    电子邮箱:guanjian99@126.com


                                                       独立董事: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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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2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亲自参加了 3 次,通讯表决 4
次,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1、2022 年 2 月 22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独立意见》《关于
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续聘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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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5 月 3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431 号),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
项:
       《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7 月 1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03 号),上述关注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清算注销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8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独立意
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8、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公司重大的事项关键节点,本人均到公司现场进行了解核查,并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情况,同时,关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
态。


       四、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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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 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首先对
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
    2、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3、 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
相关文件,提升自身履职水平。


    五、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召开会议对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以及
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和委员
会的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进行了深
入分析研究,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 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姓名:秦拯
    电子邮箱:zqin@hnu.edu.cn


                                                             独立董事:秦拯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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