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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10-29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5-09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

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

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的投资额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金额。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不包括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以及信托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

    4、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7、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实际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后

及时公告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

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

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

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
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

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

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共购买理财产品 158,534 万元,

已赎回产品取得收益 52,389,580.60 元。尚有 110,600 万元产品未到期。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

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

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

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90,000 万

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