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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普瑞: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6-02-20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是“海普瑞”)董事

会于 2016 年 2 月 18 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乐仁”)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收到提议后,公

司董事长召集 4 名非独立董事对提议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发表意见。为充分保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现就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

诉求,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情况下,控股股东深圳乐仁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6.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6 股。

    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

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上述总股本为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持有公司股份数后的总股本。

    深圳乐仁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分配预案后,召集包括董事长在内的(超过董事会成

员二分之一)对上述预案进行了充分分析与讨论,一致签署书面文件同意控股股

东提议。

    与会董事认为:深圳乐仁提议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

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该利润分配预案合

法、合规、合理。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

影响。

    同意深圳乐仁提出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相关董事会审

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

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

不确定性。

    3、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已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锁定期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提议》;
2、《董事会成员对利润分配方案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