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6
证券代码:002399 证券简称:海普瑞 公告编号:2016-087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郎山路 21 号 6 楼 A07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郑泽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登
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刊登于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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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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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过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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